为了紧紧抓住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的机遇,积极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智慧城市科学可持续健康有序的建设和发展,使得智慧城市建设有标准可依。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联盟、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为推动智慧城市技术创新成果标准化,促进智慧城市标准与知识产权相结合,提升深圳市企业和智慧城市产业的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深圳市企业标准联盟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13年12月牵头100多家会员单位、智慧城市领军企业和IT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核心专利技术、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采取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下而上的方式,建立智慧城市企业标准联盟,组织编制《智慧城市系列标准》。这是我国标准编制模式的一次创新。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是目前我国乃至国际上,首部以面向智慧城市系统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所构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遵循习近平主席教导的“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我们要拿出“敢为天下先”的勇气,锐意改革,激励创新,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新道路、新模式,不断寻求新增长点和驱动力”。《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就是基于“四大创新”编制而成的系列成套标准。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编制模式创新
以企业作为标准编制的主体,根据企业自身的技术专利、成功案例和实践经验,自下而上编制《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以行政方式和体制内编制标准的流程,自上而下组织专家闭门编写标准的模式。使得通常以行政方式和政府部门主导标准编制的周期由三年缩短到一年。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编制内容创新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以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急需的共性标准为导向,将智慧城市建设指南、建设指标与成果评估体系、总体规划、大平台、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作为先导性和指导类标准率先组织编制。智慧城市先导性标准可以在规划和设计阶段有效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开发建设的弊端。改变以往由技术类标准为主导编制标准内容的方法,造成标准不能很好的发挥在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和工程设计,以及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中规范性和约束性的作用。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产业发展创新
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编制与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结合在一起。通过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将智慧城市涉及规划、设计、建造、集成、运营、咨询、服务等各行各业整合为一体。打造智慧城市产业链,充分发挥标准引导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改变以往标准编制与产业发展脱节的现象。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编制历程
2013年12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编制筹备会议。
2014年1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一次专题会议,会议成立了智慧城市(园区)规范标准编制委员会和深圳市智慧园区示范工程项目协调委员会。
2014年2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二次专题会议,会议确定各专项标准起草组,确定各专项标准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单位。
2014年3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三次专题会议,会议确定智慧城市园区标准包含的内容,落实各专项标准起草组成员和各编写组准备工作安排。
2014年4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四次专题会议,总结标准编制大纲情况,各专项标准编制小组分组交流、讨论编制合作方式。
2014年5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五次专题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编制大纲。
2014年6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六次专题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初稿。邀请标准专利专家讲解标准专利相关知识。讨论标准化编写、企业与行业专家对接的问题。
2014年7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七次专题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标准化编写的事项。
2014年8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作次专题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评审稿。
2014年9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九次专题会议,落实已完成评审稿的标准。编委会主任李林教授布置标准评审前的最后工作和国家级专家评审工作准备情况。
2014年10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国家级专家评审。会议上专家一致肯定了标准编制工作对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对于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和避免重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前瞻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2014年11月,《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在高交会期间正式发布并于2015年1月1日试行。深圳市政府领导高国辉副秘书长代表市领导讲话。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标准主管部门领导、国家级专家评审组专家、标准编制单位领导、媒体记者等。
附:
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深圳第十六届高交会组委会秘书长
高国辉博士在《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发布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姚院士、尊敬的各位标准制定的专家、尊敬的各位企业家,新闻媒体的朋友们。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和锻造,这个有影响力的标准终于在深圳通过院士专家的检测被认定了。那么在今天借助第十六届高交会来颁布所认定的成功标准。在此请允许我代表高交会组委会,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对这样一个标准的制定,并得到认可表示衷心的祝贺。全国各地的专家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所给与的关注,对所有的专家近三十年来为深圳的发展给于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是一个可喜可贺的日子,制定一个标准可以说它标志着一个产业或者一个行业终于有了“宪法”。标准制定了,我们就可以依照这个“宪法”来推进整个产业的迅速发展和腾飞。深圳是一个国际化、现代化、市场化比较发达的大都市,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整个经济总量发展的非常迅速,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达到中国大陆城市的顶级水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好的条件,好的环境,那和整个深圳的法制环境息息相关。什么叫着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有了法制才有无限扩大的市场。今天我们率先尝试认定标准,并形成了一个大的标准系列,在此我代表许勤市长,并受他的委托对这个成果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高交会这个平台,让大家认同这个标准,了解这个标准。
深圳是一个自主创新的城市,自主创新靠的就是吸收、引进、消化、创新,发展到今天我们要以原始创新为主。标准的出台,也可以说是中国原始创新标准制定的一个标杆。所以我希望我们这个标准能成为产业的标准,能成为国家的标准。深圳从经济质量到标准过渡,还需要在座的各位专家,在座的各位企业家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的共同关注。我们不仅要打造深圳的质量,更要打造深圳的标准。有了深圳的标准就可以和国际接轨。这就要求我们的标准就应该是国际标准。
高交会走过了十六年,凝聚了在座各位企业家自主创新的科技的积累和成果。这个高交会推进了深圳的发展,推进了中国科技的创新。我想这个高交会带给我们的就是深圳低碳、绿色、环保、创新。所以这次新闻发布会所颁布的这样一个标准,将会在未来十年更长一段时间引领着我们深圳的企业在这个产业链上得到迅速的发展。
在此我再一次感谢多年来为深圳发展给予关注的各位专家学者,预祝您们在高交会,在深圳逗留期间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因为深圳的气候比较好,深圳的PM2.5也最低。希望您们多住些天。谢谢大家!
2014年12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一次会议。总结《智慧城市系列标准》颁布的成果和先行先试工作计划。部署“系列标准”增补和修编工作的安排。计划在“智慧城市企业标准编制委员会”下设若干“专项标准编制委员会”。加强对规范类及以下应用类、技术类专项标准增补和修编的工作,以及专项标准编制审查和专项标准管理的工作。鼓励企业出版各专项标准的单行本和布置企业申请专项标准知识产权的工作。由标准专利专家介绍申办专项标准知识产权的方法和流程。
2015年1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二次会议。会议确定各专项标准起草组,确定各专项标准主编、副主编和参编单位。
2015年3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三次会议。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编制大纲。
2015年4月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四次会议。会议再次审核已完成的标准大纲和部分初稿。
2015年5月,1、组织召开《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五次会议,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初稿,进一步落实标准化编写工作。
2、由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支持,我会和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主办的深圳《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团体标准修编和增编启动大会在深召开。
2015年6月组织召开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六次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5年7月组织召开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七次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评审稿。
2015年8月组织召开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题第七次会议。审核已完成的标准评审稿。
2015年9月与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在北京召开《深圳智慧城市团体标准》专家研讨会。专家组听取了团体标准编制单位的详细介绍后,开展了深入、认真的讨论,对标准做出了肯定,智慧城市标准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序推进具有科学性、方向性、指导性、规范性的作用,也是全国智慧城市建设不断推进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编制单位作了一项十分有意义的工作。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在智慧城市标准建设领域做了大量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团体标准体系规范、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对于智慧城市标准编制和推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015年10月组织召开深圳地方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增补专家评审会议。专家组再次肯定了标准的重大意义,具有较好的方向性、体系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对促进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和实话建设具有实际指导意义。通过先行先试,提升为深圳地方标准,切实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2015年11月,深圳团体标准《智慧城市系列标准》在高交会期间正式发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试行。深圳市政府领导高国辉副秘书长代表市领导讲话。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标准主管部门领导、国家级专家评审组专家、标准编制单位领导、媒体记者等。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一卷)目录 | ||||
NO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
1 | SZTT/SCSS Z1-2014 | 《智慧城市团体标准联盟工作指南》 | ||
2 | SZTT/SCSS Z2-2014 | 《智慧城市建设指南》 | ||
3 | SZTT/SCSS Z3-2014 | 《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工程建设指南》 | ||
4 | SZTT/SCSS Z4-2014 | 《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指南》 | ||
5 | SZTT/SCSS Z5-2014 | 《智慧城市大平台规划指南》 | ||
6 | SZTT/SCSS Z6-2014 | 《智慧城市大数据规划指南》 | ||
7 | SZTT/SCSS Z7-2014 | 《智慧城市建设指标与成果评估体系编制指南》 | ||
8 | SZTT/SCSS Z8-2014 | 《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平安城市)建设指南》 | ||
9 | SZTT/SCSS Z9-2014 | 《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卫生规划指南》 | ||
10 | SZTT/SCSS Z10-2014 | 《智慧城市智慧工厂建设指南》 | ||
11 | SZTT/SCSS Z11-2014 | 《智慧农业建设指南》 | ||
12 | SZTT/SCSS Z12-2014 | 《智慧园区投融资方案编制指南》 | ||
13 | SZTT/SCSS Z13-2014 | 《智慧城市智慧节能规划指南》 | ||
14 | SZTT/SCSS D14-2014 | 《智慧城市顶层规划导则》 | ||
15 | SZTT/SCSS D15-2014 | 《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 | ||
16 | SZTT/SCSS D16-2014 | 《智慧城市市民卡规划导则》 | ||
17 | SZTT/SCSS D17-2014 | 《智慧园区规划导则》 | ||
18 | SZTT/SCSS D18-2014 | 《智慧城市智慧管网规划导则》 | ||
19 | SZTT/SCSS D19-2014 | 《智慧城市智慧社区规划导则》 | ||
20 | SZTT/SCSS D20-2014 | 《智慧城市智慧物流规划导则》 | ||
21 | SZTT/SCSS D21-2014 | 《智慧城市建筑信息模型(BIM)规划导则》 | ||
22 | SZTT/SCSS D22-2014 | 《智慧城市管理与运行中心规划导则》 | ||
23 | SZTT/SCSS D23-2014 | 《智慧城市信息可视化规范导则》 | ||
24 | SZTT/SCSS D24-2014 | 《智慧城市建筑及园区物联网应用导则》 | ||
25 | SZTT/SCSS G25-2014 | 《智慧城市智慧认证多模态身份安全识别云平台设计规范》 | ||
《智慧城市系列标准》(第二卷)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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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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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ZTT/SCSS Z26-2015 | 《智慧城市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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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ZTT/SCSS D27-2015 | 《智慧城市大数据安全规划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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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ZTT/SCSS D28-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城管规划导则》 |
| |
4 | SZTT/SCSS D29-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应急管理规划导则》 |
| |
5 | SZTT/SCSS D30-2015 | 《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规划导则》 |
| |
6 | SZTT/SCSS D31-2015 | 《智慧城市智慧节能减排规划导则》 |
| |
7 | SZTT/SCSS D32-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市政规划导则》 |
| |
8 | SZTT/SCSS D33-2015 | 《智慧城市智慧民生规划导则》 |
| |
9 | SZTT/SCSS D34-2015 | 《智慧城市智慧教育规划导则》 |
| |
10 | SZTT/SCSS D35-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养老规划导则》 |
| |
11 | SZTT/SCSS D36-2015 | 《智慧城市智慧旅游规划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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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SZTT/SCSS D37-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医疗规划导则》 |
| |
13 | SZTT/SCSS D38-2015 | 《智慧城市可视化能力平台规划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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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SZTT/SCSS D39-2015 | 《智慧城市视联网规划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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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ZTT/SCSS D40-2015 | 《智慧城市智慧网元规划导则》 |
| |
16 | SZTT/SCSS D41-2015 | 《智慧城市智慧绿能园区规划导则》 |
| |
17 | SZTT/SCSS D42-2015 | 《智慧城市智慧节能空调规划导则》 |
| |
18 | SZTT/SCSS G43-2015 | 《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机房设计规范》 |
| |
19 | SZTT/SCSS G44-2015 | 《智慧医院信息化与智能化设计规范》 |
| |
20 | SZTT/SCSS G45-2015 | 《智慧园区信息化与智能化设计规范》 |
| |
21 | SZTT/SCSS G46-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停车场(库)设计规范》 |
| |
22 | SZTT/SCSS G47-2015 | 《智慧城市网络智慧停车管理设计规范》 |
| |
23 | SZTT/SCSS G48-2015 | 《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管理与运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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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SZTT/SCSS J49-2015 | 《智慧城市智能配电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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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SZTT/SCSS J50-2015 | 《智慧城市大数据机房材料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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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SZTT/SCSS J51-2015 | 《智慧城市静态交通技术规范》 |
| |
27 | SZTT/SCSS J52-2015 | 《智慧城市数据库审计与文档加密技术规范》 |
| |
28 | SZTT/SCSS J53-2015 | 《智慧城市水处理化学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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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SZTT/SCSS J54-2015 | 《智慧城市多网络移动通信的合路传输设备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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